2025年1月9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,對原產于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(Mobile Access Equipment)作出反傾銷終裁,裁定對涉案產品征收20.6%~54.9%的反傾銷稅,稅率詳見附表。
▲ 歐盟對華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反傾銷終裁征稅表
涉案產品的歐盟CN(Combined Nomenclature)編碼為ex8427 10 10、ex8427 20 19、ex8428 90 90、ex8431 20 00和ex8431 39 00(TARIC編碼為8427 10 10 10、8427 20 19 10、8428 90 90 20、8431 20 00 60和8431 39 00 10)項下的產品。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10月1日-2023年9月30日,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。措施自公告發布次日起生效。
2023年11月13日,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發起反傾銷調查。2024年7月12日,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移動式升降作業平臺作出反傾銷初裁。